私募托管人未尽审核义务被判担责平博体育- 平博体育官方网站- APP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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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自2018年阜兴系爆雷以来,私募基金托管人的法律责任边界问题备受关注。在财产保管、清算等常规托管职能之外,托管人对管理人投资行为的监督应如何进行,一直存在很大争议。”刘燕表示,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曾公布《全国法院金融审判工作会议纪要(征求意见稿)》,明确托管人对管理人指令是否符合基金合同约定负有“形式审查义务”,并强调“因其核实手段有限,这一义务内容不宜过重”。不过,形式审查义务并非一个固化的标签,而是需要结合行为发生的具体场景来判断合理边界。本案恰好提供了这样一个场景——托管人若想查询、核实网银系统中的票据状态,根本无须耗费过多时间和精力。


